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机票费用:去程 济南-新加坡行程 回程 吉隆坡-香港 经济舱机票费用 所列酒店住宿;
按旅游条例规定团体客人同性2人一间房,12岁以下儿童不占床。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单女,旅行社会按照报名先后的顺序安排同性客人同住,若客人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不能安排的,客人须在出发前补单房差费用;
当地用车(1人1正座);
行程中所列餐食;
早餐为酒店房费包含,客人自愿放弃不吃,费用不退。
境外旅游人身意外险;
行程所含景点(区)门票为第一大门票;
以上行程安排及顺序当地导游会有调整,保证全部走完
费用不包含
个人护照办理费用;
不含全程正餐
导游服务
酒店内电话、传真、洗熨、收费电视、饮料、行李搬运等费用;
单房差费用(默认2人1间房);
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因个人原因滞留产生的费用;
因气候或飞机、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发生故障导致时间延误或行程变更引起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行李在航班托运期间造成损坏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马来西亚酒店2017年9月1日开始,征收旅游税10马币/间晚,请客人自行现付酒店。
服务包含项目未提及的其他一切费用。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全程无领队
本公司所不能控制之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政治动荡、天灾、恶劣天气、交通工具发生技术问题、罢工及工业行动等,本公司有权在启程前或出发后取消或替换任何一个旅游项目,亦有权缩短或延长旅程或由此导致行程天数及交通、餐食、住宿等相关费用的增加,本社将依照《旅游法》相关规定、按实际发生的情况向游客收取费用。
行程中所安排之机票/船票/车票/酒店或观光项目,均属团体订位,一经出发前确认及订购后,不论任何情况下而未能使用者,概不退回任何款项。
旅游中自由活动时间内推荐的自费活动项目,均为建议性项目。客人本着“自愿自费”的原则选择参加,如您自愿参加,需在行程中另行签署书面协议。当部分项目参加人数不足时,则可能无法成行或费用做相应调整。
持香港、澳门特区护照参团的客人须同时持有并携带回乡证出入境。
持香港的"CI""DI"(签证身份书)或持中国护照同时拥有其他国家长居权的客人,请自备签证后参团。
因服务能力有限:①本团报名年龄为75岁以下,65-75岁者须有60岁以下的健康亲属陪同;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建议不参加本团,如强烈要求参团,请提前告知我社,并且必须有年轻健康的亲属陪同;③癌症、癫痫/小儿麻痹症,及有听力视力障碍者,身体残疾行动不便者,有精神疾病无行为控制能力者及孕妇,恕不能参团,望请谅解。如游客隐瞒参团而发生事故,我社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未满18岁的未成年及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请法定代理人陪同出游,如代理人同意未满18岁的未成年及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独立参团旅游的,视为其法定代理人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合同内容及行程中的所有约定。
健康说明:本次为长途旅行,请游客在报名前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在充分了解旅途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行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途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旅行社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行,游客签订了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友情说明:①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行,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②如在旅途中意外受伤,应及时告知随团导游领队或者签约门市,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再根据保险公司理赔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我社保留因航班、交通、签证等原因而导致行程变化,而对出团日期、行程顺序等做适当调整的权利,具体情况必须如实告知客人,旅行社跟客人协商之后,得到客人同意后调整。旅行社郑重提醒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以上行程安排由于航班、签证,当地交通、天气以及其他特殊原因,游客自愿同意旅行社在不缩减旅游景点不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对行程景点的游览顺序及出团日期进行适当调整。
行程内的交通、住宿、景点门票均为提前付费采购,若游客因自身原因而未能游览则视为自愿放弃,或者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游览项目调整或缩减时,旅行社将不退还费用,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