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九寨千古情 |
自愿消费 |
60分钟 |
¥ 280.00 |
费用包含
机票:含济南至成都或绵阳往返经济舱机票,预定请提供正确的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因个人原因提供身份证有误,造成不能登机,产生的损失由游客自理,我公司概不负责。团队特价机票不提供退票,改期,更名服务,退团票价全损;航班时间以出团通知为准,仅保证行程安排,不保证自由活动时间。出发当日请务必携带好有效身份证件(满16周岁以上为身份证原件和有照片的护照原件,未满16周岁为护口本原件),建议提前2小时抵达机场;自身原因导致误机的,旅游者自行承担;机上无陪同服务。
住宿:全程7晚经济型双人标准间住宿,每人一床位,独立卫生间,产生房差自理。
用车:行程内旅游大巴车,一人一正座,不提供座次要求;散客拼团全程可能非同一台车;接送机为小车接送。
门票:门票及景区配套交通设施需自理。行程内所有景区在无不可抗力情况下我社均会到达景区,行程顺序会根据当地天气/路况等情况略有调整。
用餐:7早8正,正餐餐标30元/人
导游:行程段分段持证中文导游服务(接送站、中转不配导游)
儿童:2-12岁儿童价格包含机票、车位、正餐、导服。
费用不包含
满12周岁至未满70周执行成人价格,满2周岁至未满12周岁执行儿童价格。
成人价格:享受“包含项目”所有内容。
儿童价格:享受“包含项目”中机票,用车,中餐(早餐、晚餐自理);其它费用自理。
早餐、晚餐儿童身高和价格参考值:
儿童均不能以成人价格成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可单独参团。
航空保险、出发地接送站、行程中注明的自理项目、个人消费(如酒店内消费和自由活动消费)行程中不含的餐。及出发地自费项目。
门票:不含景区大门票 :黄龙门票170元、九寨沟门票190元、都江堰门票80元、熊猫基地门票55元、三星堆or金沙遗址72元、峨眉山160元、乐山大佛80元,合计807元
景区配套便民服务设施及体验项目。游客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
景交不含费用:九寨沟风景区观光车需自理,90元/人,观光车保险10元/人;黄龙上行索道80元/人,下行索道40元/人,保险10元/人,观光车30元/人;熊猫基地观光车30元/人,耳麦20元/人;都江堰景区内外观光车+耳麦30元/人,扶梯40元/人;三星堆博物馆耳麦or金沙遗址博物馆30元/人;峨眉山观光车90,金顶往返索道120/人,万年寺上行索道65元/人,下行45元/人,峨眉山耳麦30元/人,万年寺门票10元/人,峨眉山耳麦15元/人;乐山观光车单程10元,往返15元/人,乐山大佛耳麦20元/人。自费项目:行程中不含的其它娱乐、自费项目、一切个人消费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赠送项目均为我社为品牌建立,突出行程特色的促销回愦行为,为我社无附加条件赠送,赠送实物均不会取消。赠送游览体验正常情况均会前往,但如遇特殊原因(如天气,路况,时间等)未抵达,或变更均为社根据实际情况的合理安排,不退费,亦不等价折换其它;此赠送仅包含成人。
温馨提示
您应确保:为了您的旅途愉悦,请确保满足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大于2周岁或未满70周岁,无听视力障碍,无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疾病,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2、签定合同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身份证件,遗忘遗失等造成的无法登机,无法办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并请备好常用保暖,降暑,防晒,防雨用品及常备药品。请注意行程中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全程均包含陡坡密林、悬崖蹊径、急流深洞等危险区域,请注意禁止标志,不可冒险前往;景区内禁止吸烟,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公约告知:为了您的旅途顺利,请注意延途须知
1、行程内行车途中均会提供沿途休息及上厕所,请主动付费自备小钞。包括餐后休息,酒店休息,行程中标明的自由活动均属自由活动时间,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请注意安全,并请勿参加违反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
2、请尊重当地少数名族的生活和信仰,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为安全考虑,晚间及单独不宜自行外出。
3、除行程标明的游览,自由活动地点外,其它所有途经地均不为必须停留,游览,介绍,讲解地。
4、本产品为目的地成团。根据发团需要,本产品有可能在部分行程段导游及团友的变化,请您谅解。具体拼团次数及行程段视线路收客情况而定。
5、旅游者已知晓参观地内包含购物环境。由于旅游者自行造成的停留活动时间延长不计算在内。如有购买行为,请索要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旅行过程中须经过的景区、停留点等配套自营或衍生设置的含有购物可能的场所,均非属于旅行社安排的单独购物环节,请您特别注意甄选,谨慎选择。在付款前务必仔细检查,确保商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我社不承担任何附带赔偿责任。
6、各景区内配套,各延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7、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旅游者在完团前,请认真客观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完团后反愦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相悖的,我社不予处理。
退付赔补:为了您的旅途权益,我们将遵照2013年新《旅游法》给予全面保障
1、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根据《旅游法》进行补退;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
2、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正常的项目退费(门票,住宿)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4、此产品为全国散客拼团,因其特殊性,根据具体航班,天气,路况,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住宿酒店,不同行程旅游者的衔接,由此可能造成等待;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并收取业务预定损失,需换人参加的,需另签合同为准;出发后要求退团的,所有团款不退;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5、为了旅游者的人身安全保障,团费中包含了为参团旅游者(70岁及以上者无法办理)代购旅游意外险2元/人(我社未收取任何代办费用),如因旅游者旅游过程中造成的保障范围内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按照投保条款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承保保险公司负责。旅行社仅协助客人处理,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如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不在意外险之列)。如旅游者认为无需代购的,我社将于行程中现金退还。
6、为了旅游者的行程更加舒适,团费中包含了为参团旅游者代定机场/车站至酒店小车(5-17座)接送30元/人(往返共计,我社未收取任何代办费用),机场/车站至酒店为临近航班车次临近各住宿酒店拼车接送,按照时间先后远近有可能造成等待,未提供拿房、办理登机/取票手续等额外服务。如旅游者认为无需代定的,我社将于行程中现金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