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产品介绍
楚天游轮暖心服务
1. 江景阳台标间,房内也能欣赏美景
2. 游轮自助美食,汇聚中西特色菜品
3. 客房最大程度隔绝震动和噪音困扰,提供舒适体验
4. 超大人均活动空间,吃住玩享受一体服务
5. 酒吧、健身房、按摩房、棋牌室等娱乐设施一应俱全
6. 最纯净的旅游线路,全程无购物,无强制消费
费用说明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大坝景区 |
大坝景区电瓶车 |
30分钟 |
¥ 10.00 |
| 讲解器 |
大坝景区讲解器 |
30分钟 |
¥ 20.00 |
| 三峡秀 |
三峡秀 |
30分钟 |
¥ 35.00 |
| 长江索道 |
长江索道 |
30分钟 |
¥ 40.00 |
| WFC会仙楼 |
WFC会仙楼 |
20分钟 |
¥ 128.00 |
| 渣滓洞 |
渣滓洞往返换乘车 |
30分钟 |
¥ 20.00 |
费用包含
1、交通:济南-宜昌高铁二等座,重庆-济南经济舱机票、含机建燃油税;
2、住宿:1晚涉外五星【长江传说号】游轮阳台标准双人间(单男单女安排拼住,独卫、独立阳台);
3晚陆地网评三钻酒店 普通双人标间
3、门票:景点第一大门票(不含电瓶车费用);
4、用车:散拼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座);
5、用餐:岸餐3早1正,船上含1早2正餐(游轮中西式自助餐);
6、导游:散拼持证导游服务(游船为统一专职双语导游,机场、火车等接送及大巴车上无导游);
7、备注:此行程景点均为游船公司优惠后的统一包装价,任何证件不再享受优惠!
8、儿童:
2周岁(含)-12周岁以下儿童:
2-12岁儿童不占床:含优惠机票、优惠高铁、当地车位、船票、景点、导服;
2-12岁儿童占床:含优惠机票、优惠高铁、当地车位、占床船票、景点、导服;
费用不包含
1、费用包含项目外的费用请自理。
2、游船2楼起随机安排楼层(前台大厅楼层),登船后如指定楼层,从2楼起升一层加150元/人/层,或提前缴费预定。
3、儿童的“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例如产生超高餐费、门票等需客人另付!
4、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
5、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退票规则:
豪华游船于登船前15天内不得退票、取消,如客人未上船或是其他等原因,此票不得退款,费用全损!
游船中转:
由于长江受气候等多重因素影响,如遇自然航段水位持续低位运行,涪陵至重庆段雾,窄,浅,弯情况相对集中时,给船舶操作带来极大安全风险。船务公司为了保障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船舶航次正常运行,船务公司有权调整停靠码头,如重庆码头调整为丰都码头或涪陵码头,游船公司负责重庆市区与丰都/涪陵码头之间的交通中转,滚动发班、车满发车。谢谢配合与支持!
预定须知:
1、为了确保您的房位能完全保留并生效,产品确认后请约定的条件和时限内付款,如逾期未付款不作保留。
2、上述报价为单人价格,原则安排 2 人入住 1 间房。若出现单男单女,则会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若单人要求独占一间房,请补齐单房差价。
3、预订时需提供出游人的实名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以便在特殊情况下及时联系到您。
4、登船时请携带好有效身份证件(需与报名时的证件一致),如因游客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登船入住手续,费用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5、为了不耽误您的行程,请您在指定时间到达相应码头办理登船手续;如涉及因水文、气象、航道管制等问题导致码头变更,请按照我司所指定的时间到达相关中转地点,参与中转服务。
6、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 1 个工作日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7、因我司原因不能出团,我司会于出发前 7 个工作日通知取消该行程,您可以选择延期出发、更改线路出行,或退回团款。
8、由于房间数量有限,在您付款确认之后,我们会立即录入预订系统内,进行房间确认登记,因此在非特殊情况下我们不接受任何理由的改期、取消。
9、若因水文、水位、气象、航道管制,以及三峡大坝维护、船闸检修等不可抗力等因素,我司有权对所停靠的码头、行程景点进行调整,请各位配合,谢谢合作。
10、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请务必保存好所有的购物票据,若购物点提供发票,请索要。
温馨提示
1、16周岁以下的儿童、70岁以上的老年人、孕妇、残疾人士必须全程有监护人陪同旅游,有不适病史须提前通报,自身病史或自己造成的人身意外由游客本人负全责。旅游途中请游客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旅游过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旅游者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签字确认,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旅游者应当注意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2、如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我社必须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
3、服务意见:请每位游客务必在当地如实填写《游客意见反馈书》,如行程中有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我社将及时处理解决。恕不受理因游客虚填或不填而产生的服务质量后续争议和投诉!!
4、行程中全程不安排购物商店,凡公共场所的商店请游客谨慎购物,以上行为属个人行为,旅行社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5、为了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游客在旅游活动当中不得擅自离团,如因个人行为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