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 交通:济南泉州往返经济舱机票,当地空调旅游用车,一人一正座(福建省内用车均需要套团,无法保障使用同一车辆)
2、 门票:行程所列景点门票。(声明:游览顺序仅供参考,行程视情况调整)
3、 用餐:5早3正(早餐酒店提供,不吃不退;正餐特别安排:闽南特色+河豚宴+土楼九大簋,10人/桌,如我社安排餐厅口味不吻合,可取消用餐,改个人自理)
4、 住宿:全程入住网评二钻酒店。(如遇单人出行或单男单女情况,酒店无法拼住,需补交单房差)
5、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具体解释权归保险公司);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6、 导服:当地持证导游服务。
费用不包含
1、行程中客人自由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含车,餐,导游)。
2、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3、当地参加的自费以及以上“费用包含”中不包含的其他项目。
4、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人群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2、签定合同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身份证件,遗忘遗失等造成的无法登机,无法力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此产品为全国散客拼团,因其特殊性,根据具体航班、天气、路况、车次,不同的出发时间、住宿酒店,不同行程旅游者的衔接等,由此可能造成等待;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并收取业务预定损失,需换人参加的,需另签合同为准;出发后要求退团的,所有团款不退;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4、出行前请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并请备好常用保暖,降暑,防晒,防雨用品及常备药品。请注意行程中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景区内禁止吸烟,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5、行程内行车途中均会提供沿途休息及上厕所,请主动付费自备小钞。包括餐后休息、酒店休息,行程中标明的自由活动均属自由活动时间,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请注意安全,并请勿参加违反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
6、各景区内配套,各延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7、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根据《旅游法》进行补退;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
8、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9、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正常的项目退费(门票,住宿)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擅自离团一切后果由客人自行承担。
10、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旅游者在完团前,请认真客观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完团后反愦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相悖的,我社不予处理。
温馨提示
特别提醒:
* 用餐餐厅或景点周边游开放性商场,鼓浪屿有开放性店铺和景点中有开放性的店铺均不属于购物店;
* 用餐均为10人一桌,8菜一汤,如不满十人或超出十人,餐厅将 视具体情况调整;
* 厦门海岛天气多变,部分景区开放时间不稳定,无法提前确认,需当日到场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