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篝火晚会 |
澜沧江湄公河游船 280 元/人 《傣魅》民族篝火晚会280元/人 《勐巴拉娜西》篝火晚会 280元/人 《湄公河之夜》篝火晚会280元/人 |
120分钟 |
¥ 280.00 |
| 电瓶车 |
为保证团队行程统一,景区小交通请务必交纳。 森林公园电瓶车60元/人 大佛寺单程电瓶车40元/人、往返60元/人 花卉园电瓶车40元/人 傣族园电瓶车60元/人 |
10分钟 |
¥ 200.00 |
费用包含
1、住宿:
三钻系列:
3晚3钻参考酒店:怡享酒店 玉见酒店 一景酒店 如家精选酒店 戴斯精选温德姆酒店 桃花源别墅酒店或同级(酒店由旅行社统一安排,不可指定)
1晚告庄酒店:来享臻品酒店 星辰山海酒店 世豪酒店 俪云客栈 景龙傣酒店 金庄酒店或同级(酒店由旅行社统一安排,不可指定)
如遇旺季告庄房量紧张,告庄一晚酒店更改为市区携程3钻酒店
四钻系列:
3晚4钻参考酒店:亦城国际酒店 恒蕴国际大酒店 鑫盛时代 上源国际 凯里亚德 馨乐湾或同级(酒店由旅行社统一安排,不可指定)
1晚告庄酒店:思瑞秋艺术酒店 陌莲酒店 安纳泰莱酒店 晖廷云居酒店或同级(酒店由旅行社统一安排,不可指定)
如遇旺季告庄房量紧张,告庄一晚酒店更改为市区携程4钻酒店
五钻系列:世纪金源酒店 万达颐华酒店 戴斯温德姆酒店(融创店) 雨林时光酒店 阿卡迪亚酒店或同级(酒店由旅行社统一安排,不可指定)
如遇旺季房量紧张市区5钻更改温德姆级别酒店
2、交通:满15人(不含儿童)升级26座陆地头等舱2+1旅游大巴,保证一人一正坐。
3、门票:已含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
4、餐饮:早餐酒店用餐;全程 4 早3 正 30餐标,10 人一桌 10 菜一汤;赠送特色餐孔雀宴;
(团队用餐不吃不退,如遇人数不够,菜品略有减少)
5、导游:当地中文导游服务,行程作息由随团导游安排。
6、购物:真纯玩,无购物;
7、景交:为保证团队行程统一,景区小交通请务必交纳。
森林公园电瓶车60元/人
大佛寺单程电瓶车40元/人、往返60元/人
花卉园电瓶车40元/人
傣族园电瓶车60元/人
温馨提示:
1、因西双版纳实行旅游全包价,所有景区门票不再享受任何优免退费。
2、西双版纳地处边境,未经允许擅自中途离团的客人,费用不退,酒店取消,所有损失客人自行承担,自由活动期间自行负责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交通:济南飞西双版纳往返机票(经济舱)
儿童含往返机票,当地车位,正餐半餐,不含费用当地发生现付。
费用不包含
1.客人自选个人消费项目;
2.单房差或加床;
3.酒店入住的匙牌押金;
4.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
5.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6.旅游意外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及航空意外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7.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8.自费项目。
8、 自娱项目:
澜沧江湄公河游船 280 元/人
《傣魅》民族篝火晚会280元/人
《勐巴拉娜西》篝火晚会 280元/人
《湄公河之夜》篝火晚会280元/人
9.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1.通知:各大航空公司最新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失信人不得乘飞机,如游客属失信人,请勿报团出行!如游客属失信人,请报名前一定要向旅行社说清楚,如未提前说明,机票一旦付全款之后,失信人的机票全损,只能退税,所有损失客人自行承担!!!国家法院失信人验证网站为http://shixin.court.gov.cn/
2.此行程不含旅游意外险、航空保险、出发地机场接送费、各类自费、消费等。
3.按民航总局乘机规定客人必须提供参准确无误的名单及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组团社、客人需提供参团客人准确无误的名单及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不得过期,如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人及组团社自行承担。
4.产品机位为买断机票模式,确认后,有任何变动,机票全损,费用不退!敬请谅解!
5.13岁以下的儿童报价含:正餐,车位费 ;不含景点门票、不占床、不含早餐。
6.由于旅游均为提前安排,提前支出费用。如在接团前1天取消,收取车损为:六天500元/位,八天600元/位,如当日取消还需收取当日房损。
7.云南地处高原,出于安全健康考虑,18岁以下和60岁-70岁老人,请有成年监护人陪同方可参团孕妇、65周岁以上或有诸如心脏病、高血压、高血糖等疾病症状的人群无法预定行程,敬请谅解;且告知游客:云南保险公司不受理此年龄层次客人的云南组合险,请客人及家属签署《知情书》。
8.我社只为游客承担详细行程安排内所注明的景区(点)的门票费用及电瓶车或索道费用,景区(点)内一些不含的电瓶车或索道费用,游客可以自愿选择并自行购买。景区内的商店是景区的配套设施,不属于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
9.请游客结束游览前填写《意见单》,这是您对此次游览质量的最终考核标准;请如实填写,如 虚假填写、不填写默认为无接待问题,回程后再行投诉,我社不再受理。如有争议,依据该表所填写的内容进行核实、处理,望客人周知。在行程中,游客如对接待有异议,请立即致电客服热线,我社将全力解决。
A:在不减少景点、不降低接待标准的情况下,我社保留调整行程先后顺序的权利。
B: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交通状况、政府行为等)影响行程,我社与所有游客协商同意后可以作出行程调整,尽力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实在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计划执行的,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若由于客人自身原因中途退团或擅自离团我社不退还任何费用,(属于特价行程的如有优免、中途退团费用一律不给予退还。敬请谅解!谢谢)
C:本行程一经参团,无论客人任何原因中途离团或退团费用一概不退(小小不周,敬请谅解)
D:由于云南门票实行刷卡制,导游证、记者证、老年证、学生证、军官证等无优惠门票,质量已客人意见单为凭证,请您认真填写,如在填写意见单时未注明投诉意见,离开云南后我社不再接受投诉,谢谢合作。
E:行程价格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他同性团友拼房,如未能拼房者,可选择与同行亲友共享双人房并加床(加床者按占半房收费,即3人1间);如不愿意与同行亲友共享3人房或单人出行者,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F: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G: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后发生意外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