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产品介绍
九寨沟/黄龙/李白故里/中国两弹城/都江堰蓝眼泪/乐山大佛/嘉阳小火车/成都大熊猫繁育基地/宽窄巷子
费用说明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九寨千古情或藏迷 |
自费观赏九寨千古情大型5D实景IMAX大秀演出或《藏迷》大型原生态演出(需另付费,由旅行社或导游代购门票,千古情景区挂牌价280元/人,团队价260元/人自理) |
0分钟 |
¥ 280.00 |
费用包含
1、交通 济南-绵阳往返经济舱机票含税;(团队机票一经出票,不得退改签)(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人群不得乘机,请报名前据实告知,如隐瞒一经确认视为出票,机票全损,请游客自行承担损失)
包含行程段空调旅游车(2+1宽体头等舱)、接送机普通旅游车,一人一正座,不提供座次要求;
行程段2+1宽体头等舱:皮质座椅,独立安装,独立自由调节,每排座位仅3座,每排座位间距宽,车配USB充电口(头等舱车型最后一排为4座,应急安全门及最后一排座椅无法调整!)
2、住宿 成人包含行程所列酒店5晚当地携程3钻住宿,每人1床位
报价以1人1床位计算,若产生单男单女,本产品无法安排拼房,客人需自补房差;全程入住酒店双人间。
【参考酒店】携程3钻:
九寨:珠康/藏韵/喜途/银峰/山泉/电力/麓居/卡咯居/益露来/锦辰/云海逸景/白天鹅或同级
九寨升级一晚携程4钻酒店
成都:泽润/凯宾/蝶来花半/昇华台/威登/名城/威尔汀/喆啡或同级
都江堰:格瑞斯/印象熊猫/盛逸花园/优驻青橙
3、用餐 包含5早餐7正餐、正餐十人一桌,10 菜 1 汤(不含酒水)。行程中所含早晚餐均由住宿酒店赠送,以酒店提供为准,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围。出发时间在酒店提供早餐前的,酒店提供路上吃的早餐(路早),需退房时自行于酒店前台领取。中餐为我社安排用餐,参考菜单已列出,部分菜品根据季节或作调整,量质不变,不含酒水,景区一般地处偏远,餐标相对大城市较差,藏区海拔较高,米饭有夹生现象,团餐以蔬菜为主,不习惯者请提前自备佐食,因整体餐费不以个人用餐与否减少,自愿放弃用餐无费用可退,敬请谅解。用餐后的休息时间属自由活动时间。
4、导游 包含行程内含优秀持证国语导游讲解服务
接送站、中转配单独导游,各景点内主要以自由游览方式为主,导游无法全程陪同;
5、保险 包含成都出发到景区往返期间行程段旅游意外险特别说明:客人乘坐出发地至成都往返大交通当日、接送站期间以及所有自由活动时间均不在本次旅游意外险保障有效时限范围内,敬请注意!
保险公司对3岁以下和70岁以上老年人不受理,如要参团须签定免责申明,并且有正常成年人带领方可参团!如因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保险公司负责。不含财产险,随身物品自行妥善保管。
费用不包含
1、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非免费餐饮、洗衣、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 行李搬运等费用。
2、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景区内二道门票、观光车、电瓶车、缆车、索道、动车票等费用。
3、按儿童报名超规定标准所产生的餐费、门票、床位费。
4、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及自由活动期间交通、餐饮等私人费用。
5、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6、航空保险、游客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7、景区门票不含,60岁以上可享受国家景区优免政策,60以下所产生景区门票(具体优免政策按景区公示为准)
【全票】中国两弹城40 李白故里40 黄龙170(12.16-5.31淡季60)、九寨190(11.16-3.31淡季80)、
熊猫基地55、乐山大佛80。
【半票】中国两弹城20 李白故里20 黄龙85(12.16-5.31淡季30)、九寨95(11.16-3.31淡季40)、
熊猫基地28、乐山大佛40。
8、景区内便民交通自费:
必须消费:90元/人=九寨沟观光车80+保险10
建议消费:190元/人=两弹城电瓶车耳麦30+黄龙景区观光车20+上行索道80+定位耳麦30+乐山耳麦15+熊猫基地耳麦15
自愿消费:175元/人=黄龙下行索道40、保险10;乐山游船票70、乐山景区观光车25;熊猫基地电瓶车30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注意事项:
1、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2、签定合同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身份证件,遗忘遗失等造成的无法登机,无法办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此产品为全国散客拼团,因其特殊性,根据具体航班,天气,路况,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住宿酒店,不同行程旅游者的衔接,由此可能造成等待;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并收取业务预定损失;需换人参加的,需另签合同为准;出发后要求退团的,所有团款不退;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4、出行前请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并请备好常用保暖,降暑,防晒,防雨用品及常备药品。请注意行程中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陡坡密林、悬崖蹊径、急流深洞等危险区域,请注意禁止标志,不可冒险前往;景区内禁止吸烟,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5、行程内行车途中均会提供沿途休息及上厕所,请主动付费自备小钞。包括餐后休息,酒店休息,行程中标明的自由活动均属自由活动时间,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请注意安全,并请勿参加违反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
6、各景区内配套,各延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7、请尊重当地百姓的生活和信仰,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为安全考虑,晚间及单独不宜自行外出。
8、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根据《旅游法》进行补退;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
9、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10、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正常的项目退费(门票,住宿)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11、除行程标明的游览,自由活动地点外,其它所有途经地均不为必须停留,游览,介绍,讲解地。
12、关于购物:旅游者已知晓参观地内包含购物环境。由于旅游者自行造成的停留活动时间延长不计算在内。如有购买行为,请索要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旅行过程中须经过的景区、停留点等配套自营或衍生设置的含有购物可能的场所,均非属于旅行社安排的单独购物环节,请您特别注意甄选,谨慎选择。在付款前务必仔细检查,确保商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我社不承担任何附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