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购物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净土阿坝乡村振兴农业展览馆 |
净土阿坝乡村振兴农业展览馆有各种特色纪念品特产出售,会设置有专门售卖当地特产的柜台供选取,并非我社安排的购物店,注意辨别真假;若产生消费,请索道发票或收据,并保存好票据。 |
120分钟 |
¥ 1,000.00 |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九寨千古情 |
自愿消费 |
60分钟 |
¥ 280.00 |
费用包含
机票:含济南至南充往返经济舱机票(含税),预定请提供正确的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因个人原因提供身份证有误,造成不能登机,产生的损失由游客自理,我公司概不负责。团队特价机票不提供退票,改期,更名服务,退团票价全损;航班时间以出团通知为准,仅保证行程安排,不保证自由活动时间。出发当日请务必携带好有效身份证件(满16周岁以上为身份证原件和有照片的护照原件,未满16周岁为护口本原件),建议提前2小时抵达机场;自身原因导致误机的,旅游者自行承担;机上无陪同服务。
交通:含黄龙九寨站/松潘站至成都火车站动车票二等座1张
住宿:全程5晚携程3钻住宿,双人标准间,每人一床位,独立卫生间,产生房差自理。
用车:行程内旅游大巴车,一人一正座,不提供座次要求;散客拼团全程可能非同一台车;接送机为小车接送。
门票:全程只含九寨沟、黄龙、都江堰、熊猫基地、三星堆或武侯祠景点第一大门票,门票皆为旅行社团队协议折扣票,如您享受优惠政策不再退费用;景区配套交通设施需自理(明细见行程内温馨提示)。行程内所有景区在无不可抗力情况下我社均会到达景区,行程顺序会根据当地天气/路况等情况略有调整。
用餐:5早5正,正餐餐标30元/人/正餐,8菜1汤,十人一桌,不足10人按人数上菜,早餐为酒店套餐包含,不用不退。
导游:行程段分段持证中文导游服务(接送站、中转不配导游)
儿童:2-12岁儿童价格包含机票、九寨段至成都段动车票二等座半价票1张、正餐半餐、导服。不含门票、酒店赠餐、床位、景交、产生敬请自理。
费用不包含
不含景区配套设施:
1、九寨沟景区不含观光车旺季90元/人、保险10元/人;
2、黄龙景区不含上行索道80元/人,下行索道40元/人,五彩池电瓶车20元/人,定位讲解器30元/人,保险10元/人
3、都江堰景区不含观光车耳麦30元/人、玉垒阁扶梯40元/人;
4、三星堆讲解器30元/人或武侯祠耳麦10元/人;
5、熊猫基地观光车30元/人,耳麦10元/人;
6、九寨沟千古情280元/人
7、不含旅游意外保险、成都市内晚餐、自行付费项目、个人消费、航空保险;
8、不含因单人产生的单间差,出现单人,或单男单女,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9、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如有赠送项目均为我社为品牌建立,突出行程特色的促销回愦行为,为我社无附加条件赠送,赠送游览体验正常情况均会前往,但如遇特殊原因(如国家政策性关闭、天气,路况,时间等)未抵达,或变更均为社根据实际情况的合理安排,不退费,亦不等价折换其它;此赠送仅包含成人。
温馨提示
您应确保:为了您的旅途愉悦,请确保满足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大于2周岁或未满70周岁,无听视力障碍,无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疾病,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2.签定合同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身份证件,遗忘遗失等造成的无法登机,无法办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并请备好常用保暖,降暑,防晒,防雨用品及常备药品。请注意行程中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全程均包含陡坡密林、悬崖蹊径、急流深洞等危险区域,请注意禁止标志,不可冒险前往;景区内禁止吸烟,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公约告知:为了您的旅途顺利,请注意延途须知
1.行程内行车途中均会提供沿途休息及上厕所,请主动付费自备小钞。包括餐后休息,酒店休息,行程中标明的自由活动均属自由活动时间,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请注意安全,并请勿参加违反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
2.请尊重当地少数名族的生活和信仰,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为安全考虑,晚间及单独不宜自行外出。
3.除行程标明的游览,自由活动地点外,其它所有途经地均不为必须停留,游览,介绍,讲解地。
4.本产品为出发地成团。根据发团需要,本产品有可能在部分行程段导游及团友的变化,请您谅解。具体拼团次数及行程段视线路收客情况而定。
5..旅游者已知晓参观地内包含购物环境。由于旅游者自行造成的停留活动时间延长不计算在内。如有购买行为,请索要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旅行过程中须经过的景区、停留点等配套自营或衍生设置的含有购物可能的场所,均非属于旅行社安排的单独购物环节,请您特别注意甄选,谨慎选择。在付款前务必仔细检查,确保商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我社不承担任何附带赔偿责任。
6.各景区内配套,各延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
7.旅游者在完团前,请认真客观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完团后反愦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相悖的,我社不予处理。
退付赔补:为了您的旅途权益,我们将遵照2013年新《旅游法》给予全面保障
1、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根据《旅游法》进行补退;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
2、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正常的项目退费(门票,住宿)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