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北京-悉尼、墨尔本-北京国际往返与境外内陆段团队机票(航班仅供参考,我社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调整,以最终确认行程中为准。敬请注意:联运航班的最终解释权归航空公司所属,联运配额按先到先得原则分配,请报名时务必提供所需联运城市。由于航司联运舱位有限,不排除出现舱位售罄的情况。航司配置的联运航班时间范围有限,无法按照个人需求进行任意选择。如未能安排到您满意的航班,您可选择在联运配置时自动放弃联运,并自行前往出境口岸机场集合;在此情况下,本社不承担任何额外交通费用或补贴。一旦航司为您安排联运航班后,您将无法单独放弃国内联运航班。若放弃国内联运航班,对应的国际段机票将自动取消,由此导致的出行受阻,相关后果需自行承担。)
◎澳大利亚ADS团队签证费(ADS 签证必须团队统一申请及统一出入境,不可脱团。请务必确保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不得隐瞒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个人签证拒签记录、当地亲属关系或提供任何不真实资料。如在送签后,使馆发现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隐瞒事实、拒接使馆调查电话、拒绝补充个人资料等行为,导致签证被拒或退签,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签证受理费、机票及地接费用,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全程甄选酒店(标间双床房;境外酒店双人间为两张单人床,但偶尔会出现一大床+一沙发床或一大床+一单人床形式;旺季期间由于房间紧张,可能会出现家庭套房情况,也请理解;遇散客拼团,若团体出现单间我社有权调整夫妻及亲属住宿安排或调整单人住三人间(三人间为三张单人床或加床为钢丝床或标间住三人)。全程入住指定的,全程不提供自然单间,单房差需自理。(夫妻同行,原则上安排一间房,团队如出现单男单女,导游有权拆夫妻,对团队房间安排进行调整,如果有单男单女情况出现(包括领队),则提供3人间或领队加床处理)。
◎一日三餐:酒店早餐、午晚餐中餐均为8菜1汤(特殊餐食及自理除外),10-12人一桌(自助餐除外)。如遇早航班,为酒店打包早餐盒或送机麦当劳。用餐时间在飞机上或船上,以机船餐为准,如果不用餐,不另退餐费;
◎如航班在当地下午15点前(含15点),晚间21点前(含21点)起飞的,行程不含离境午餐或晚餐;
◎资深领队全程陪同,澳洲当地司兼导;
◎全程旅游大巴车;
◎行程中入内景点首道门票(如因自身原因放弃参观,景点门票费不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导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程中景点的先后顺序,但游览内容不会减少,标准不会降低;
◎《团队质量反馈表》:请如实填写此表格,我社以此表作为重要处理依据。
费用不包含
◎单间差RMB7000,如客人有特殊要求,需承担所产生的单间费用(依照现行旅游作业规定,我社有权根据最终成团人数调整房间分配,以避免出现单男单女住宿的情况,包括安排分开住宿、加床或家庭成员分开住宿等。如客人执意自行调整住宿而产生单房差,该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特别提示:如一家三口中有12岁以下儿童且要求住一间房,房间通常按以下顺序安排:标准三人间 → 加床三人间 → 大小床 → 两床房型。但由于各酒店房型配置不统一,具体安排仍以酒店实际安排为准。无论床型如何安排,床型差异不影响费用,也不提供退费。当地酒店存在单床宽度一般为1米至1.2米,若儿童不占床,请注意床型是否足够保证睡眠舒适。如儿童不占床,请报名时提前告知,若出团后一家三口安排在一间含两张床的房间居住,若对睡眠舒适度不满意而提调整房型需求,需自行在境外另行订房或增加床位,相关额外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我社不承担补偿或报销。
◎个人护照办理费用;
◎航空保险费、行李保险费、超重行李费;
◎酒店客房、行李员、餐馆等其它自愿支付小费;
◎各项私人额外费用如:洗衣、长途电话、酒水等消费;
◎我社对不可抗拒的因素(如交通延期、罢工、大风、大雾、航班取消等)导致时间延误或行程更改所产生的损失和费用不承担责任;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如有特殊事件,导游只负责联系相关单位,不承担相关费用;
◎因个人原因滞留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司机和导游的加班费用(根据澳洲及新西兰法律规定,导游和司机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旅行途中必须休息) ;
◎我社保留因地接旺季调价、酒店变更、汇率变化、航班签证、前往国当时情况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调整最终报价和行程顺序的权利。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请确保资料表中预留的全部手机号及座机号(个人及公司/同事/亲属号码)保持畅通,送签后(通常出发前15天内),随时接听使馆电话(尤其是区号 020 开头的座机电话),并如实回答相关问题,拒接电话将百分百导致签证被拒且不享受拒签全退政策;与未成年人同行的家长,以及不随行的另一方家长,双方均必须保持手机畅通,不可代答或作假,随时接听使馆核实电话,拒接同样将导致签证被拒且不享受拒签全退政策。
特别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六条规定: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违反此规定的旅游者,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被遣返、罚款或禁止再次入境等处罚。如参团游客坚持擅自离团或脱团,我公司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使领馆、移民局、中国边防、属地公安机关及旅游主管部门等相关机构进行报告。因游客擅自离团或脱团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其他后果,均由游客本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