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产品介绍
翠云廊—古柏长廊,蜀道翠带连千年。漫步驿道,欣赏虬枝盘龙与青石古道的时空对话,这里是生态与历史的绿色博物馆
九寨沟—九寨天下美,仙境瑶池落凡间。漫步栈道,欣赏五彩湖泊与雪山森林的梦幻交融,这里是童话与灵动的完美融合
薰衣草庄园—紫韵漫高坡,香风百里醉人间。信步花田,沉醉连天紫浪的浪漫,这里是梦幻与芬芳的深情相拥。
熊猫谷——竹林幽谷,国宝家园觅归途。见证憨态可掬背后的科研坚守,这里是“活化石”的天然庇护所,也是解读物种延续的生命实验室。
都江堰——千年水脉,分流飞沙驯岷江。 伫立安澜索桥,惊叹李冰父子无坝引水的东方智慧,这里是泽被千年的水利丰碑,也是道法自然与人类匠心的完美合谋。
三星堆——青铜之门,纵目凝望越时空。 凝视神秘面具,触碰那个光怪陆离又灿烂夺目的古蜀文明,这里是唤醒民族记忆的神话现场,也是重构中华上古史的青铜密钥。
费用说明
购物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净土阿坝 |
蜜蜡,藏红花,牛肉干,奶制品等土特产 |
100分钟 |
¥ 500.00 |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必消景交 |
九寨沟观光车90元/人+都江堰观耳30元/人+三星堆智能自助语音讲解器30/人=150/人 |
180分钟 |
¥ 150.00 |
费用包含
1.大交通:济南广元往返机票经济舱
2.住宿:网评携程4钻+5钻
3.用车:空调旅游大巴车
4.用餐:5早5正,酒店含早,正餐餐标30元
5.门票:景区首都大门票
6.服务:持证导游服务
费用不包含
1、各景区内自理配套设施:
(1)各景区内建议自理配套设施(以下项目如不选择,会影响全团旅游进度并耽误您的景点观感和美好体验)
九寨沟观光车90元/人+都江堰观耳30元/人=120元/人
(2)各景区内自愿自理配套设施:三星堆智能自助语音讲解器30/人,九寨沟景区保险10元/人、熊猫谷耳麦10元/人(自愿消费,非必须项目,根据自身情况购买即可)
2、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非免费餐饮、洗衣、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 行李搬运等费用自理。
3、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景区内二道门票、观光车、电瓶车、缆车、索道、动车票等费用自理。
4、按儿童报名超规定标准所产生的餐费、门票、床位费。
5、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及自由活动期间交通、餐饮等私人费用。
6、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7、航空保险、游客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1、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2、签定合同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遗忘遗失等造成的无法登机,无法办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此产品为全国散客拼团,因其特殊性,根据具体航班,天气,路况,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住宿酒店,不同行程旅游者的衔接,由此可能造成等待;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并收取业务预定损失;需换人参加的,需另签合同为准;出发后要求退团的,所有团款不退;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4、出行前请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并请备好常用保暖,降暑,防晒,防雨用品及常备药品。请注意行程中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陡坡密林、悬崖蹊径、急流深洞等危险区域,请注意禁止标志,不可冒险前往;景区内禁止吸烟,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5、行程内行车途中均会提供沿途休息及上厕所,请主动付费自备小钞。包括餐后休息,酒店休息,行程中标明的自由活动均属自由活动时间,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请注意安全,并请勿参加违反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
6、各景区内配套,各延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7、请尊重当地百姓的生活和信仰,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为安全考虑,晚间及单独不宜自行外出。
8、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根据《旅游法》进行补退;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
9、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10、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正常的项目退费(门票,住宿)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11、除行程标明的游览,自由活动地点外,其它所有途经地均不为必须停留,游览,介绍,讲解地。
12、关于购物:旅游者已知晓参观地内包含购物环境。由于旅游者自行造成的停留活动时间延长不计算在内。如有购买行为,请索要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旅行过程中须经过的景区、停留点等配套自营或衍生设置的含有购物可能的场所,均非属于旅行社安排的单独购物环节,请您特别注意甄选,谨慎选择。在付款前务必仔细检查,确保商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我社不承担任何附带赔偿责任。
13、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旅游者在完团前,请认真客观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完团后反愦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相悖的,我社不予处理。
14、如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不在意外险之列)。如旅游者认为无需代购的,我社将于行程中现金退还。
签字确认:
本行程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旅游者已认真阅读本行程、同意行程安排,明确行程中的警示告知;确认本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行程,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