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鼓浪屿耳麦 |
因为相关规定不允许使用扩音器,故可向导游租用无线耳麦:20 元/人天(费用自理) |
60分钟 |
¥ 20.00 |
| 万石植物园电瓶车 |
万石植物园景区内设观光电瓶车接驳,客人可自理10元/人 |
10分钟 |
¥ 10.00 |
费用包含
1、 交通:济南厦门往返经济舱机票,当地空调旅游用车(福建省内用车均需要套团,无法保障使用同一车辆)
2、 门票:行程所列景点门票
3、 用餐:4早3正。餐标30元/人(早餐酒店提供,不吃不退;升级正餐体验善和缘素食自助餐,如我社安排餐厅口味不吻合,可取消用餐,改个人自理)
4、 住宿:全程入住厦门网评二钻酒店,双人标间/大床,若产生自然单间(单男单女),请客人补单房差。
5、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6、 导服:国语持证导游(单班不足8人则会安排司机兼向导服务)
费用不包含
1、行程中客人自由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含车,餐,导游)。
2、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3、当地参加的自费以及以上“费用包含”中不包含的其他项目。
4、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 用餐餐厅、景点周边的开放性商场,鼓浪屿上开放性店铺和景点中有开放性的店铺,均不属于购物店!
★ 请务必提供客人正确完整的出行信息:姓名,手机号码,抵离班次与时间等,保持电话畅通,以方便我社及时与客人联系确认。
★ 以上的所有行程时间只是大概时间,具体按照当天的行程情况由导游安排时间,导游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根据当天情况可调换行程顺序。
特别说明:
1、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2、签定合同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身份证件,遗忘遗失等造成的无法登机,无法力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此产品为全国散客拼团。因其特殊性,根据具体航班,天气,路况,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住宿酒店,不同行程旅游者的衔接,由此可能造成等待;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并收取业务预定损失,需换人参加的,需另签合同为准;出发后要求退团的,所有团款不退;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4、出行前请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并请备好常用保暖,降暑,防晒,防雨用品及常备药品。请注意行程中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景区内禁止吸烟,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5、行程中标明的自由活动均属自由活动时间,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请注意安全,并请勿参加违反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
6、各景区内配套,各延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7、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根据《旅游法》进行补退;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
8、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9、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正常的项目退费(门票,住宿)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擅自离团一切后果由客人自行承担。
10、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旅游者在完团前,请认真客观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完团后反愦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相悖的,我社不予处理。
11、请您保持手机的畅通;以便导游出团的前一天通知有关事宜;通知时间在晚上19:00—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