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购物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棉花文化馆 |
客人自愿消费 |
120分钟 |
¥ 1,000.00 |
费用包含
1.交通:行程所列交通时间仅供参考,以实际出票为准;
旅游用车:哈密段安排2+2普通大巴车,喀什段安排2+1陆地头等舱(10人起),保证每人一个正座车位;
10人以下安排空调旅游车(特别说明:19座车以下无行李箱)
此行程首尾接送机服务为专职人员接送,车型根据人数安排保证每人一正座。
若客人自行放弃当日行程或遇到人力不可康旅因素造成后续行程无法游览,车费不予退还。
机票:济南--哈密、吐鲁番--喀什,喀什--哈密,哈密--济南的单程经济舱机票含税,同团旅客可能出现航班时刻不一致的情况、敬请谅解;
2.住宿:2晚网评四钻酒店+4晚网评三钻酒店+1晚塔县经济型住宿。全程标间住宿,不提供自然单间,出现单男单女,尽力拼住若不成需补单房差。
温馨提示:全程不提供自然单间,若全团出现单男或者单女的情况,导游及全陪有权调配房间;入住酒店时如需要客人付钥匙牌的押金,若房间内物品没有损坏,退房时退还客人。
3.用餐:7早6正,正餐餐标40元/人。早餐为酒店含早不吃不退;
4.门票:首道门票;此团价格为打包优惠后的价格 ,军官证残疾证老年证学生证等不再享受优惠或退费,敬请谅解 ;行程当中约定景点等其它项目(非赠送、升级类),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履行,仅按游客意愿替换或按团队采购成本价格退费;行程当中关于赠送、免费升级等项目,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游客自身原因无法实现及自愿放弃的,均不退费、不更换。
5.导游:普通话导游讲解;
6.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强烈建议客人购买旅游意外险;
7.全陪:安排全陪(可能为旅行社工作人员,非持证导游)随队时,不负责景点讲解,只提供辅助衔接工作、引导服务;并且可能与团友不同航班/车次出行,满10人安排全陪。
8.儿童:12周岁及以下执行儿童价,含机票+车位+正餐半餐+导服,其他产生现付。
费用不包含
景区内有另行付费项目,游客根据自身喜好选择参加,不强制。
“费用包含"以外的其他费用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1.新疆地区各项条件相对较落后,个别地区设施与大都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请您见谅并作好心理准备。旅游是一件身心愉悦的体验过程,请您保持快乐的心态,将身心投入美伦美幻的景色和那多彩的民族特色中。
2.请在报名时提供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没有身份证的小孩提供户口薄,在旅行期间随身携带证件;
3.为更好的完成行程,旅行社有权对行程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但不减少景点;
4.因客人自身原因放弃行程,各项费用均不退;脱团客人,视为主动解除合同,产生的后果自理,与旅行社无关;
5.为维护您的权益,请在当地填写《游客意见单》这是您对此次游览质量的最终考核标准。我社质检中心将以此作为团队质量调查的依据,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写而产生的后续争执和投诉。不签意见单者视为主动放弃,按无意见处理。
6.我社不实行老年证、军官证等优惠证件的退费:放弃景点游览的,不予退还门票费用;因自身原因离团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造成行程不能完 成或其他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但我社会尽力配合团友完成剩余行程和处理相应事项。
7.失信人无法坐飞机、火车,如客人为失信人请提前告知,如知情不报产生损失和无法参团由客人自行承担!
8.关于不可抗力因素: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时间,如罢工、台风、交通延误或变更等一切不可抗拒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需由客人自行承担。
9.若游客未按照旅游合同执行自愿放弃项目或途中取消行程或中途离团,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请主动签写离团证明或放弃项目证明,否则我社不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