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购物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束河古镇 |
自愿购物 |
120分钟 |
¥ 100.00 |
| 游客集散中心 |
自愿购物 |
120分钟 |
¥ 100.00 |
费用包含
1.住宿:携程4钻酒店+大理4钻海景酒店海景房(泸沽湖、香格里拉段除外,三人间或者加床无法安排海景房),默认两人一间 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由客人自理;
2.门票:行程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及行程内所含景区小交通(全程门票为旅行社打包优惠套票,客人持有任何优惠证件旅行社概不退票)
3.用餐:5早5正,正餐餐标40元/人(香格里拉、泸沽湖、版纳段餐标30元/人)团餐十菜一汤(特色餐除外),人数不足菜量酌减,早餐为酒店包含,不用不退;儿童如超高早餐需当地现付;
4.用车:全程旅游空调大巴,5年以上专业司机驾驶,保证1人1正座;
5.导游:本产品全程分段操作,即接送段、丽江段/泸沽湖段/香格里拉段/版纳段,各段需更换当地地陪导游,各段导游会提前一天晚上 22:00前跟游客联系。(6成人以上安排导游,6成人以下司机兼向导、司机不带进景区)!(接送站无导游)
6.购物:全程无购物店 。大理古城 、束河古镇为开放式景区,景区内存在原生商户,属于景区自带商业,非旅行社安排购物点。游客消费完全自愿;请索要票据,如发生消费纠纷,旅行社可协助沟通维权,但不对第三方商户商品质量承担担保责
7.其它备注:延伸线按照酒店备选住,不保证钻级!
8.大交通:包含济南往返昆明经济舱机票含燃油机建。
备注:行程所列景点游览顺序、单景点游览时长仅供参考。在不减少约定游览景点、不降低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景区现场客流、路况、天气等客观情况,对游览顺序及单景点时长进行调整。
特别说明:由于云南旅游景点多为提前制卡制度,一旦制卡,费用无法退出(丽江实行套票制提前制卡,出团提前一天丽江所有门票已产生,如游客取消行程,门票不予退还。)另外动车票是电脑随机出票,无法保证连坐,若需要相邻的座位/同一车厢,请客人自行寻找车厢内的列车员协调;旅游者在行程中未经旅行社同意擅自离团、脱团或自行终止行程的,视为自愿解除旅游合同。旅行社将扣除已实际产生且无法退还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门票、地接服务费、导服费等实际支出),剩余费用退还旅游者。离团期间旅游者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一切相关责任与费用均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旅行社不再提供后续行程服务,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费用不包含
1.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2.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3.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和餐费;
4.全程入住酒店产生的单房差;
5.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6.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注意事项:
1、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交通状况、政府行为等)影响行程,我社可以作出行程调整,尽力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实在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计划执行的,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2、行程中的车程时间为不堵车情况下的参考时间,不包含景点的游览时间;我社导游有权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自行调整景点游览顺序。
3、投诉以当地接待社旅游意见单为准,请各位游客如实填写,若虚假填写、不填写默认为无接待问题,回程后再行投诉,我社将不予受理。如对我社接待不满意的请在第一时间与我社相关人员联系,方便我社协调处理。
4、请不要将贵重物品、现金、急用药品放在托运行李中,以免丢失。旅游过程中,也请妥善保存。
温馨提示
1.请出团前注意当地天气预报,云南地处云贵高原,当地昼夜温差大,请带足保暖防寒衣物,云南日照强,紫外线强。长时间在户外活动,请戴上太阳帽、太阳镜,涂抹防霜,以保护皮肤。天气变化多端,请携带雨具。
2.云南山高坡大,对限速有严格规定。行程地海拔较高,空气含氧量低,故上坡时旅游车速有时仅20-30迈,还望谅解!
3.云南属少数民族地区,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宗教及生活习俗。
4.云南当地带空调的酒店空调均定时开放,还请见谅!
5.出行必备:雨衣或雨伞、运动鞋、感冒药、肠胃药、防虫膏药、防晒油、太阳帽、太阳镜等。(丽江6.早晚温差较大,请带稍厚衣服。建议带毛衣,长袖衫,轻便保暖外套,穿旅游鞋)
7.当地土特产:珠宝玉石、云南白药、大理石、银饰工艺、云南烤烟、火腿、螺旋藻保健品、普洱茶、菌类、各种时令水果等。
8.云南是个旅游大省,在游程中间,景区景点,酒店,餐厅,途中上卫生间的地方,均有当地特产,上至珠宝玉石、翡翠黄龙玉,银器银饰,下至水果,当地土特产等,商品是琳琅满目,请各位贵宾谨慎选择,货比三家。不购买“三无”商品。购买商品时应索取购买发票、
相关证书,发票与证书要妥善保管。如果您在这些地方购物,完全属个人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其他信息
安全与健康告知书
一、健康风险告知
二、1.本次行程含高海拔区域,旅途跨度大、昼夜温差大,存在高原反应、长途劳累等客观风险。旅游者报名参团,应当如实向旅行社告知本人及同行人员既往病史、身体残障、精神状态、妊娠等健康信息,对自身是否适合本次行程做出判断;身体条件存疑的,出行前务必咨询执业医生意见,备好个人常用药品、急救药品。
2.本行程对下列人群存在较高健康风险,不建议参加本次行程:孕妇、婴幼儿;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心脏病、冠心病、高血压、严重贫血、哮喘、肺病、肝肾重大病变;老年痴呆、精神类疾病、智力障碍;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人群;感冒、发烧人群(感冒发烧会显著加重高原反应风险)。
提示:如坚持参团,代表充分知晓风险,因自身疾病、既往病史引发身体不适、伤害的,由旅游者及家属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旅行社尽到救助义务的,不承担与此相关的赔偿责任;如旅游者故意隐瞒病史,由此产生的全部不利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赔偿。
3.旅行社不属于医疗机构,无法对旅游者身体健康做医学判定;行程途中如发生身体急症,请第一时间告知导游、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尽合理协助义务,协助联系就医、送医,不承担医疗诊断责任。
4.高原提示:进入高海拔地区,请注意防寒保暖,避免受凉感冒;出现头痛、胸闷、气短等高反症状,请及时休息、必要时吸氧;如出现剧烈咳嗽、呼吸困难、意识模糊等严重症状,请立刻就医。旅游者应当量力而行,不强行剧烈活动。旅行社有义务协助处置突发高反,但不对高原反应本身造成的人身损害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
特别提示:60 周岁以上老年旅游者,身体机能相对减弱,高原环境、长途乘车奔波会加大健康安全风险。报名时需如实告知老人既往病史,建议出行前做体检并遵从医生建议;老年人全程需由同行家属 / 陪同人员履行监护、照料义务。未成年人参团,必须由法定监护人或监护人书面委托的陪同人员全程看护,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承担全部监护责任。如无监护人或受托陪同人员随同,旅行社有权拒绝接待未成年人、高龄老人参团。
二、证件与个人信息告知
1.旅游者签约时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出行全程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 / 军官证 / 护照等),用于住宿登记、景区核验。因未携带、证件失效产生的损失,旅游者自行承担。
2.旅游者提供的身份信息用于接待履约,旅行社对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仅用于本次旅游相关事宜,不对外泄露。拒绝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旅行社有权拒绝接待。
三、购物、自费、景区商业区分提示
1.行程内景区、古城、服务区、餐厅、卫生间、酒店、民俗接待点,存在小卖部、纪念品售卖、土特产、高反物资售卖租赁等商业摊点,属于景区 / 第三方自带商业,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不受旅行社购物管理约束。旅游者自愿自主选择消费,请自行甄别商品,索要票据。
2.行程中景区电瓶车、索道、观光车、部分餐饮等,属于行程约定不含的自理项目,不属于导游强制推荐自费项目。
3.凡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点、另行付费自费项目,均会在旅游合同 / 补充协议书面列明,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四、行程变更、拼团与等候说明
1.节假日、旅游旺季,受堵车、交通管制、景区客流管控等客观因素影响,行程约定时间均为预计时间。旅行社、导游在不减少合同约定游览项目前提下,有权调整游览顺序、出发时间、用餐地点;尽可能保障游览体验。
2.本产品如为目的地成团、全国散拼产品,为达成最低成团人数,可能与相近线路拼车拼团,部分路段地接导游、同行团友会发生变化;旅行社已经披露拼团情况。旅游者手机全程保持畅通,妥善留存导游、应急联系电话。
3.旅游者提出变更自由活动、增减项目的,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4.本产品涉及云南多地,分城市委托当地地接分段接待,合同签约主体地接社承担目的地全程协调对接与责任。
五、不可抗力相关约定(依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
1.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政府管制、交通停运、航班取消等)造成行程变更、延误、滞留、部分项目取消:
①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旅行社按实际已经支付且不可退还的成本予以退还;
②行程增加的食宿、交通等开支,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③旅行社尽到合理安置、协助义务,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赔偿;
④旅行社有权在不减少景点前提下调整游览顺序;确无法继续游览的,按实际采购成本退费,不以景区挂牌价计算退费。
六、保险相关说明
1.保险理赔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执行;旅行社仅协助提交理赔材料,不承担保险垫付、保险赔付义务。
七、人身财产安全提示
1.旅行社工作人员不提供一对一贴身监护服务。旅游者自行看护随行老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高龄游客人身安全由随行监护人全权负责。贵重物品、证件随身携带或寄存酒店保险箱,离开酒店、餐厅请仔细清点个人财物。财物遗失,旅行社可协助报警寻找,不承担赔偿责任。
2.尊重少数民族地区宗教习俗、民俗禁忌。夜间外出建议结伴出行,携带酒店名片,尽量 22:00 前返回住宿酒店;自由活动期间人身、财产风险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严格遵守景区安全管理规定,不翻越栏杆、不进入未开放区域、不在禁止戏水区域下水、遵守景区禁烟规定;因违反景区规定产生罚款、人身伤害,旅游者自行承担后果。
八、离团、退团约定
1.旅游者未经导游许可擅自离团,视为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旅行社扣除已经实际发生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剩余未发生费用退还旅游者;离团后旅游者人身、财产风险自行承担,旅行社不再提供后续旅游服务。退费按旅行社实际采购成本核算,不以景区门市挂牌价计算。
2.旅游者自愿放弃部分住宿、餐饮、景点项目,对应费用不予退还;
九、服务质量反馈
行程当中对服务有异议,请第一时间向导游或者旅行社反馈;行程结束填写《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调查表是旅游服务质量评判的重要依据。行程结束后提出与调查表记录明显不一致的投诉,旅游机构可以不予采信。
十、出行物资提示
高原目的地昼夜温差大、紫外线强,请备好保暖衣物、防晒用品、雨具;自备肠胃药、感冒药、创可贴等个人常备药品。
本人已完整阅读上述全部条款,本人充分知晓本次高原旅游全部风险,确认本人及同行人员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行程,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资料,同意并保证遵守旅行社安排。愿意如实申报既往病史,自愿承担个人健康相关风险,同意作为旅游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